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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进行专利申请的相关优惠政策

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简介

序号
适用对象
资助单位
政策名称
1
中国单位和个人
国家知识产权
国家专利申请费用减缓
2
北京市单位和个人
北京市知识产权
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
3
北京市单位和个人
北京市知识产权
北京市发明专利
4
北京市单位
北京市知识产权
北京市专利实施资助
5
中关村园区的企事业单位
北京市知识产权
中关村园区单位申请国外专利资助
6
中关村园区的企事业单位
北京市知识产权
中关村园区单位专利创业专项资金资助
7
中关村园区的企事业单位
北京市知识产权
中关村园区单位实施专利战略专项资金资助
8
中关村园区专利试点企业
北京市知识产权
中关村园区“专利引擎”试点企业资助
9
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
中关村管委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促进资金
10
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
中关村管委会
中关村园区中小企业中介服务专项资金资助
11
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工业企业
北京市工业促进局
北京市工业品牌奖励
12
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农业企业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农产品品牌奖励

一、 国家专利申请费用减缓
有关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局令38号)
依据出处:http://www.sipo.gov.cn/sipo/zwgs/ling/200610/t20061025_115306.htm
具体办理机构:各区县科委(北京地区)、市知识产权局(外地)
1、资助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
2、资助对象和条件
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中国单位或个人
个人收入不超过二万五千元;单位申请专利费用确有困难
3、资助内容和额度
A、个人
1)减缓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
2)减缓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B、单位或者两个以上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
1)减缓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
2)减缓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C、两个以上的单位不予减缓

标 准
个 人
单 位
发明申请
3450
560
1070
新型申请
500
75
150
外观申请
500
75
150


二、北京市专利申请奖励
有关依据: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办法
依据出处:http://www.zgcip.org.cn/news_html/2007131113338.html
具体办理机构:北京专利代办处 010-82356356/92
1、资助单位
北京市知识产权
2、资助对象和条件
北京市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内容符合下列条件
1)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环保与节能行业等
2)属于其它技术领域和行业,但技术含量较高
3)具有较好市场前景
3、资助内容和额度
1)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实质审查费1200元
2)发明专利申请附加费实际支出金额半数
3)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申请费150元
4)单位申请人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以上(含100件)的,从第101件申请起,对当年申请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000元人民币;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500元人民币。
向外国申请专利:(一)单位申请人通过PCT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可以分阶段资助,国际阶段资助1万元人民币/项,国家阶段资助1万元人民币/国/ 项。(二)单位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资助2万元人民币/国/项。
一项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提出时,最多资助向五个国家申请的部分费用。每个单位每年最多获得国外专利申请资助50万元人民币。
单位申请人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向外国申请专利10项以上(含10项),对其年度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万元人民币。


三、北京市发明专利
依据: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
依据出处:http://www.bjipo.gov.cn/include/wenzhang.jsp?id=11805812650001
具体办理机构: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010-84080080
办理方式:http://www.zgcip.org.cn/program.asp?id_list=40

1、资助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2、资助对象 北京市单位和个人;
3、要求
(一)属于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行业或重点领域,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对解决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节能降耗减排,以及城市运行、管理和安全,交通拥堵等本市面临的现实疑难问题起到重要作用的;
(三)对形成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发挥主要作用的。
4、资助内容和额度
(一)特别奖,授奖数1项,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二)一等奖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20万元;
(三)二等奖1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四)三等奖30项,每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


四、北京市专利实施资助
依据:北京市专利实施资金管理办法
依据出处:http://www.bjipo.gov.cn/zwgk/xzxk.jsp?id=11293811040001
具体办理机构: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实施处 010-84080080
1、资助单位
北京市知识产权
2、资助对象和条件

北京市的单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专利权合法持有者或合法使用者
3)有实施专利技术的研发人员
4)具备实施专利技术的基本物质条件
3、资助内容和额度
1)有前景的专利技术产业化
2)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的专利技术产品开发
3)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
4)技术实施的管理
除重大专利发明外,实用新型不超过20万元;发明专利不超过30万元

五、中关村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
依据:《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依据出处:http://www.zgcip.org.cn/news_html/2006217101228.html
1、资助单位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2、资助对象和条件
中关村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
向国外申请专利专利创业、实施专利战略

3、资助内容和额度

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
有关通知:《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申请国外专利资助办法》
有关通知出处:http://www.zgcip.org.cn/program.asp?id_list=41
具体办理机构: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010-82356470
(一)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国际阶段资助1万元/项,国家阶段资助1万元/国/项
(二)通过其他途径申请的,资助2万元/国/项
(三)一项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提出的,最多资助向五个国家申请的部分费用,每个单位每年最多资助50万元

专利创业专项资金资助

有关通知:关于申报2006年度示范园区专利创业资助的通知
有关通知出处:http://www.zgcip.org.cn/news_html/20061020134859.html
具体办理机构: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010- 82356358 82356469
(一)构建专利技术产业化平台和社会服务体系
(二)促进专利技术向企业转移
(三)促进专利技术向企业转移
(四)专利产业化项目
根据项目技术水平、实施规模等情况核定,原则上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

实施专利战略专项资金资助

有关通知:专利战略资金申报流程
有关通知出处:http://www.zgcip.org.cn/news_html/2006217101451.html
具体办理机构: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010- 82356355
(一)用于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制度
(二)宣传、交流与培训
(四)行业领域内的企业专利战略研究
资助额度根据项目情况核定,原则上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

六、中关村园区“专利引擎”试点企业资助
有关依据: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引擎”试点企业工作办法
依据出处:http://www.zgcip.org.cn/program.asp?id_list=45
具体办理机构: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010-82356469
  1、资助单位
北京市知识产权
2、资助对象和条件
中关村园区内试点企业
有1项发明或2项新型、外观专利申请的个人和单位;达到中关村企业深度征信报告ZCBB(含)以上的单位
3、资助内容和额度(2006年)
全额资助专利申请费、实审费、印刷费
另外资助专利数据库;优先资助申请国外专利专利创业;专利实施许可税收优惠

七、中关村园区中小企业中介服务专项资金资助
有关依据:中介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依据出处:http://www.ecpa.org.cn/news_newshow1.asp?classid=2&newsid=102
具体办理机构:中关村信用促进会 010-82886570
1、资助单位
中关村管委会
2、资助对象和条件
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
年技工贸总收入在1亿元以下或在5亿元以下的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单位
3、资助内容和额度
对企业在北京中关村信用促进会认定的中介机构购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品种权等)的无偿资助。每项中介服务费的资助比例为实际发生额的50%,单项服务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同一企业当年获得资助的总额不超过5万元

八、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促进资金
有关依据: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促进资金管理办法
依据出处:http://www.zgc.gov.cn/zwgk/zwkb/tzgg/28762.htm具体办理机构: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赵丹丹 010-82356390
1、资助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2、资助对象和条件
中关村园区高新技术企业;
中关村园区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企业深度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3、资助内容和额度
   (一)当年6月1日至第二年5月31日,国内专利申请量在10件到49件且发明专利申请量占70%以上的企业,可以获得20万元资金支持;申请量在50 件到99件且发明专利申请量占70%以上的企业,可以获得50万元的资金支持;申请量在100件以上且发明专利申请量占70%以上的企业,可以获得100 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当年6月1日至第二年5月31日,获得20件以上国内外专利授权且发明专利授权不低于50%的企业,可以获得10万元资金支持。通过《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途径或其它途径申请国外专利获得授权的按项数计算,单项专利多个国家申请的不重复计算。
(三)对园区企业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或者通过其它途径申请国外专利的企业,按照申请项数,每项申请可获得10万元资金支持。通过PCT途径或其他途经申请国外专利按项数计算,单项专利多个国家申请的不重复计算。


九、北京市工业品牌奖励
有关依据:加强北京工业品牌建设的措施
依据出处:http://www.bjid.gov.cn/documents/200612/00250004_85217.html
有关通知:关于协助了解2006年北京工业品牌企业有关情况的通知
有关通知来源:http://www.bjid.gov.cn/documents/200610/0026_85123.html
具体办理机构:北京市工业促进局 010-85235061
1、资助单位
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
 2、资助对象和条件
1)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企业
2)北京名牌、北京市著名商标和老字号企业称号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有一定的地区品牌竞争力和知名度
3、资助内容和额度
获得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奖励拨款200万元;在科技开发专项资金、北京工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十、北京市农产品品牌奖励
有关依据:关于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政策意见
依据出处: http://www.bjnw.gov.cn/zwgk/zcfg/yggfxwj/200607/t20060711_47332.html
具体办理机构: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010-83979997,64853980
1、资助单位
北京市政府
2、资助对象和条件
新农村建设试点村
培育农产品品牌
3、资助内容和额度
对获得北京市著名商标认定的奖励10万元;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奖励50万元;
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按其认证费用的50%给予奖励;
对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按其认证费用的100%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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