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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SP证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跨地区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电信增值业务的一种。全网SP主要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两个以上物理服务平台接入公用通信网提供信息服务。
信息产业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初步审查。如果申请者的申请材料齐备,将收到信息产业部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并同时再提交四份申请材料;如果申请者的申请材料不齐备,信息产业部将书面通知申请者补齐,待申请者将材料补齐后,信息产业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发出受理通知书。 信息产业部将在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9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向申请者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在审查期间,信息产业部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书面通知申请者补充和修改,申请者应当在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
申请跨地区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三、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五、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六、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七、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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