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集团首页
 | 
首 页
|
|
|
|
|
|

·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黄卡认定)
· 高新技术合同登记
· 高新技术企业年审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双高人才认证
· 网络经营许可证(ICP证)代理
· 全网SP证--跨地区信息服务业务经营..

-------友情链接-------

· 专利申请代理
· 专利检索和监视服务
· 专利权侵权诉讼、行政调处
· 专利海关备案
· 专利行政诉讼
· 专利复审、无效宣告
· 专利权转让、专利权许可
· 专利权维权

· 中国商标申请
· 商标查询
· 商标争议、商标诉讼
· 商标异议、商标评审
·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
· 商标变更
· 商标海关备案
· 驰名商标

· 软件著作权登记
· 著作权变更登记
· 数字作品著作权登记
· 著作权合同备案
· 图形设计作品著作权登记
· 音乐舞蹈作品著作权登记
· 摄影摄像作品著作权登记
· 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登记

· 软件企业认定(双软认证)
· 软件产品登记(双软认证)
· 软件产品评测
· 软件企业年审

· 公司法律业务
· 合同纠纷处理
· 常年法律顾问业务
· 诉讼仲裁代理
· 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仲裁代理
· 域名争议仲裁、诉讼代理
· 劳动仲裁、诉讼代理
· 劳动人事制度设计

    本网站是专业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认定的代理机构。我们的主要业务范围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黄卡认定)、高新技术合同登记、双高人才认证、高新企业年审、网络经营许可证(ICP证)、全网SP证--跨地区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代理等。
咨询热线:010-51280101 ; 51656895
 当前位置:高新认定网 > 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
本网动态
证书样本
常见问题解答
法律法规
风险提示

全网SP证--跨地区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全网SP证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跨地区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电信增值业务的一种。全网SP主要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两个以上物理服务平台接入公用通信网提供信息服务。

信息产业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初步审查。如果申请者的申请材料齐备,将收到信息产业部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并同时再提交四份申请材料;如果申请者的申请材料不齐备,信息产业部将书面通知申请者补齐,待申请者将材料补齐后,信息产业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发出受理通知书。 信息产业部将在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9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向申请者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在审查期间,信息产业部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书面通知申请者补充和修改,申请者应当在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

申请跨地区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三、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五、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六、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七、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等。

 我们是国内最早开展全网SP咨询的机构,有着丰富的代办经验。欢迎各界客户随时与我们联系。

咨询热线:01051280101


 快速帮助(鼠标悬停在相应问题上,答案自动弹出)        更多..
版权所有@盛邦企业(Sam & Partners)
电话:010-51280101 E-mail:ygd@lawyer8.com
传真:010-6264256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516A、517、518 邮编:100080
法律顾问: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